1.跟踪北京市、全国职业教育发展及教育教学改革动态,积极开展政策研究,撰写年度分析报告;
2.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督查工作,及时了解教育教学的情况,定期向校长办公会或校务会汇报;撰写学校学期教育教学状况综合分析报告;
3.组织校内外教育教学专家对全校教师进行听课、教学基本功评价,并做出学期教学综合评价报告;
4.负责学校校级(含区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管理工作,指导系(部)开展课程研究;负责教科研成果的统计和归档工作;
5.负责对教师的教学检查反馈,指导教师开展教学改革;
6.负责组织教科研、产学研、人才培养模式、新教学理论和理念等学术讲座或交流活动;
7.负责专任教师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并每学期向教师发布一次考核结果;
8.负责学校年度教育质量报告,并报送相关资料;
9.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成果的评选并向上一级推荐优秀成果;
10.负责学校骨干教师、专业或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
11.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日常运转;
12.完成学校安排的专项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