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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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职责范围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01 10:22:40   查看次数:[]次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负责制订及完善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

2.负责北京市经济管理学校(含食堂、工会)、北京市粮食局干部学校、北京市经济管理学校培训学校的会计核算和会计事务办理工作;负责三校各项费用支出的审核和结算工作;

3.负责编制北京市经济管理学校、北京市粮食局干部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审定各部门经费预算方案,监督、检查、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

4.负责北京市经济管理学校、北京市粮食局干部学校年终决算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财务报表;及时向校主管领导提供会计信息和财务信息;

5.负责学校各类收费工作、费用收取统计工作,依据合同与各业务部门按时比对,督促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做好专项财政资金的申请、系统申报,协助业务部门开展项目评审;负责财政预算资金进度控制、监督项目资金实施、项目资金的结算等工作;

6.负责编制北京市经济管理学校、北京市粮食局干部学校的年度财务决算,撰写年度财务运行分析报告;

7.负责学校资产账务管理,定期开展清产核资,确保学校资产保值增值,防止资产流失;

8、负责学校收入的相关税费及职工个人所得税的核算、代扣、代缴;

9、负责学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归档保管工作;

10.负责牵头重点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11.配合相关机构开展审计、产权登记、资产清查等工作;

12.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法人证书年审、目标管理奖励核算及其它相关事务工作;

13.完成学校安排的专项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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