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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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职责范围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01 10:21:33   查看次数:[]次

1.负责拟定、修订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班主任队伍的建设、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和有关档案管理工作,做好资助育人工作;负责学生各项保险的办理工作;

5.负责学生公寓管理;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区级、市级和国家级相关比赛(专业技能和学科除外)和活动;

7.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在校生档案管理和毕业证书的颁发工作;

8.负责组织学生军训;牵头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9.负责学生值周班的管理,做好在校生勤工俭学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负责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和有关重大问题;

11.负责学生参加文体活动及其它全校性大型活动,协助教务处举办学校技能大赛、技能展示活动;

12.根据学校要求、招生结果及专业分布,负责新生分班工作;

13.负责教室、学生生活区域相关设施和配套物品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团委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共青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开展学生青年党校活动,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推荐工作;

15.负责学生志愿者服务工作;

16.负责对各系(部)班级、学生日常检查及管理工作;

17.组织协调各系(部)班主任聘任工作;

18.完成学校安排的专项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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