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概况
(一)事项名称:2026年保洁服务服务商比选
(二)事项地点:北京市经济管理学校(海淀区北洼路83号)
(三)事项概述:为净化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学校委托保洁服务商提供日常保洁服务事宜。合作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21日至2027年1月20日止,期限1年。
(四)最高投标限价: 45.3万元
二、参加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要求:
1.北京市政府采购网规定的服务商;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保洁服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允许再次分包或转包;
三、服务商具体要求
(一)保洁服务商须重视公共场所服务性的特点,遵守学校的文明服务标准。要认真遵守市政府及环境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保洁服务商现场管理人员在业务上受学校和保洁服务商的双重领导。合同期间内保洁服务商提供所需设备及清洁物料。
(二)保洁服务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保洁管理制度,教育保洁人员文明礼貌、热情地为师生员工服务;
(三)保洁服务商负责保洁范围内的保洁工作,保证服务质量,按学校的要求和标准进行清扫和保洁,做到“全面立体保洁、全日经常保洁、处处细致保洁”。达到服务标准要求,如达不到工作标准,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及处罚;
(四)保洁服务商指派的保洁人员应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接受学校监督检查,不得从事与其职责无关的或有损甲方权益的活动;
(五)保洁服务商在保洁过程中,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外公共设施设备,并注意节水节电;
(六)保洁服务商负责管理其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提供服务人员应身体健康,要有健康证,在聘用过程中,相关人员身体条件及年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上岗),佩带胸卡,准时到岗、不许离岗、空岗、脱岗。对进场人员进行文明礼貌、安全消防、卫生常识、工作标准、劳动纪律方面的培训;
(七)保洁服务商每季度征求学校意见,改进服务质量,学校可对保洁服务商提供服务质量进行评分,各区域服务质量均不能低于90分,否则扣除1%的当月服务费。
(八)保洁服务商无条件配合完成学校提出的突击任务;
(九)保洁人员如捡到师生丢失物品,立即交主管并转交学校办公室。负责赔偿因己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财产损失;
(十)就学校对保洁服务商在清洁工作中出现未达到合同标准的警告,乙方须在 24小时内做出符合甲方要求的整改;
(十一)学校与保洁服务商系服务合同关系,保洁服务商指派保洁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雇佣等关系。保洁服务商有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指派保洁人员支付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如出现任何劳动、劳务、保险纠纷均由保洁服务商承担一切责任与学校无关。负责处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
(十二)若指派保洁人员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发生的工伤(包括其在往返途中所遭受的任何伤害)、意外伤害均由保洁服务商承担责任,与学校无关。保洁人员在学校处服务突发疾病由保洁服务商负责,与学校无关;
(十三)保洁服务商在保洁人员上岗前提供进驻工作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无犯罪记录承诺函、健康证给学校,否则学校有权拒绝接收相应人员上岗工作,由此产生的损失保洁服务商自行承担;
(十四)保洁服务商保证,保洁人员身体健康无疾病,品行良好,责任心强。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函,保洁服务商负责保洁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设备提供及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学校有权指派人员对保洁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学校工作的保洁员。保洁服务商须在接到要求调换不适合在学校工作的保洁员通知后 2个工作日,将完成调人到岗工作。
(十六)服务时间为保洁服务商按每月26天提供日间保洁服务、每天8个小时提供保洁服务。具体时间及寒暑假服务时间根据甲方要求统一安排。。
(十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最终以学校意见为准。
四、工作时间要求
本比选形成结果后原则上有效期为3年,合同以12个月为1年签订。
五、报名要求
(一)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地点:2025年12月25日10: 00(北京时间)前,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83号北楼402室,联系方式:68412648。
(二)比选申请文件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保洁服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比选申请单位法人授权书、报价、以往业绩材料及其企业资质材料等文件,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提交时应为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副本,密封后于本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以纸质形式送达指定的地点。超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拒收。
六、比选程序和评审方法
本项目将于2025年12月25日10: 3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83号北楼418室进行比选。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将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比选,对公告中规定的条件相合性等主要条件进行综合评审。由评审成员进行综合打分,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实施。
七、业务咨询和投诉处理
对公告期间有异议的,可联系采购人相关部门处理:
比选业务联系方式:68412648
采购部门联系方式:68415058
纪检部门联系方式:68416856
北京市经济管理学校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