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做好这七大方面的准备
一
全面防疫消毒、人员排查
校长及托幼机构负责人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学前,学校及托幼机构提前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全面梳理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必要时进行桌面应急演练。进行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全面防疫消毒;全面排查所有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包括学校保安、保洁、厨工等,防止带病上岗上学。
二
教职工防病知识技能培训
学校及托幼机构对教职工(包括所有校内工作人员)进行防控疫情工作培训,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等。持续开展健康宣教,消除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营造积极防控氛围。
三
储备足量传染病防疫物资用品
学校及托幼机构应在开学前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医用口罩、手套、洗手液)、符合要求的消毒剂(含氯消毒片或消毒剂、医用酒精等)、体温计、移动紫外线消毒灯,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并按班级比例配备足够的呕吐物处理包。
四
全面开展校园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
重点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的专项行动。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
五
教职工返校返岗前健康调查报备
学校及托幼机构要安排返校返岗人员在开学前、上班前1—2天提交填写好的健康调查表进行报备,调查内容包括:自身和家属(同住人员)健康状况,近期是否到过疫区,近期是否与疫区人员有接触等。
六
师生入校(园)时健康筛查
若师生等进入学校(幼儿园)人员出现发热(体温≥37.3℃)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应立即戴上医用口罩,及时离校就医,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求进行居家观察。同时,学校及托幼机构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七
适当进行心理应激疏导及援助
对于家人、亲密关系人、自己患病、疑似病例或者有密切接触史需要医学观察的师生,学校及托幼机构需要关注其心理状况及变化,需要时请求权威心理应激及援助部门给予适当心理援助。
四、对于学校尤其是高校,如果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应该如何应急处理以及管理?
学校要安排专人每天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并对赴武汉或者离开武汉等疫区人员进行追踪随访。了解14天内到过武汉、中转经过武汉、接待过从武汉地区来的人的师生,了解接触过确诊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的师生,以及有疑似症状的师生,均应统计上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如果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不可忽视的是,需要进行消毒处理。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人患病前和患病期间所在公共场所如教室、寝室、食堂,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进行终末消毒。